金台律师反败为胜经典案(四)|恋爱之殇

恋爱之殇

家庭平静幸福

儿子锒铛入狱

父母肝肠寸断

结局还算圆满

伤痛挥之不去

恋爱,是年轻的记忆,是美好的记忆,也是甜蜜的记忆。人类世界充满美好的事物,但美好短暂,恋爱也是如此。恋爱是易碎的、易变质的,哪一个细节处理不好,都有可能事与愿违,酿成苦涩,结出恶果。

我们金台廊坊律所主要承办商事案件,高某强奸一案是我所承办的为数不多的刑事案件。我和高某的父亲是高中以及大学的同学,毕业后又分到同一城市工作,彼此之间情同手足,高某是我看着长大的,就跟自己的孩子一般,他陷入刑事案件的泥潭,无论是从情感角度出发还是专业角度出发,这个案子我都没有办法不跟进。自己孩子的案件,办案过程中自然生出许多案情之外的感慨,让自己本已成熟的心灵不断被亲情、法理所折磨,痛爱、气愤、惋惜、悔恨、麻木轮番冲击,即使我们根本不愿面对,但逃避始终解决不了问题,我和高某的父母共同面对发生在孩子身上的现实。

家庭平静幸福

高某的父亲大学毕业后,分到了市委机关工作,没过多久就交了一个石油管道局的女朋友,女方家境殷实,条件优越。二人婚后的生活水平在同学中领先一大截,当时的我羡慕不已。当时我们其他同学还在忙于调工作、租房、还账等温饱问题,高家的生活已步入小康。不过老同学够意思,他家成了我们这帮穷同学解馋过瘾的好地方。

高某只比我家的孩子大一岁,优渥的家境,姥姥、姥爷的精心照料,让小家伙成长得阳光快乐。我们同学聚会,这个孩子总是能成为我们的开心果。我媳妇在将孩子无奈交给同事照看的时候就经常感慨,什么时候咱家孩子能和高某一样有老人照看。高某小学就读于全市最好的小学,成绩名列前茅,中学的班主任是全国模范班主任,高中又是天津的高考移民。后来大家各自忙碌,很少听到高某的消息,但是家世优越这是有目共睹的。

后来在闲聊时听说,高某初中时就有女朋友,只是他的母亲认为女孩的家境平平,进行了强行干预。高某在那时正处于叛逆期,和家里时有冲突。但是当时家里人都只当他是个小孩子淘气,觉得孩子长大懂事了,自然就会好了。

儿子锒铛入狱

金台廊坊分所成立不久,但是常有客户前来拜访。有一天我正在律所里和一个客户谈事儿,高某的父亲突然给我打电话,火急火燎地讲高某在大学被人打了,还说他可能涉嫌了绑架、强奸的刑事罪名。他们两口子正在往事发地赶,让我也马上赶过去。事发突然,宛若晴天霹雳,我来不及考虑其他,赶忙放下手头的事情,开车前往事发地。

第二天早上,我按约到达了事发地的公安局,和高某的父母会面。来不及安慰憔悴的老同学,我以律师的身份和办案的警官沟通了案情。据警官介绍,高某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宾馆被抓获。因恋人举报他涉嫌强奸,现已被刑事拘留。在事后与高某父母的沟通中得知,高某的现任女友是在出国留学的培训班上认识的,才16岁,尚未成年。女孩的父亲是当地的企业家,正在读高中的她想出国留学,女孩在培训班上见到了帅气的高某,一见钟情。女孩的父母认为孩子年纪尚小,明确反对俩人在一起。高某的父母知道后,起初也认为俩人年龄差距大,不同意俩人在一起,后来经不住高某对女孩家中财力的描述,心想一定要让他抓住机会,实现命运的转折。

就这样,在女孩的执着、高某的努力下,二人开始了同居生活,其间女孩还做过一次流产。恋爱是甜蜜的,生活确是现实的。同居期间高某沉迷游戏,偏执极端,让女孩心灰意冷,再加上家里的反对,女孩产生分手之意。但此时的高某已经欲罢不能,既不肯放手,又执迷不悟,不能改正自己的缺点。无奈下,女孩关了手机,东躲西藏,但是始终没能摆脱高某的纠缠。

事发当天,高某答应最后一次与女孩见面,当面说清后就各奔东西。从事后侦查人员提供的材料来看,高某当时心中充满了报复的戾气,见面后对女孩进行殴打,并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女孩极度恐慌,用手机向自己的父母、哥哥发出了求救短信,家属以绑架罪名向警方报案。公安人员在宾馆的大堂里将正在结账的高某抓获。

父母肝肠寸断

无论如何我都很难将强奸犯与这个从小我看着长大的阳光灿烂的大男孩联系在一起,对于发生在高某身上的事,我都不能接受,对其父母而言,更可谓是灭顶之灾,肝肠寸断。一个令人羡慕的家庭,霎时间风云突变,阴霾重重。高某的父亲,一个要强的男人,一夜白头,仿佛一瞬间老了二十岁,以戒烟十余年的他一根接一根不断地抽着烟,只有偶尔的咳嗽能让他暂时地停下来。高某的母亲,一个学校的教师,望子成龙,无法面对发生在儿子身上的现实,精神恍惚,整日以泪洗面。事发之后,她已不能正常地工作,索性辞了职,到高某大学附近租了个房子住下来,说只有这种方式才是唯一能为儿子做的,事情一天不解决就一天不回去。我能够想象一个母亲面对儿子的这种遭遇,尤其是强奸这种难以启齿之事时,其内心的复杂与纠结。我虽然工作繁忙,也尽量两周到看守所会见一次高某,一是律师的职责所在,我要尽量详细地了解案情经过;二是在高某与其父母之间搭起一个沟通的桥梁,让看守所里的儿子与看守所外的父母在遭遇家庭厄运之时实现一种无言但是无比宝贵的交流,这种交流或许就是父母子女间至真情感的一种极端表现吧。

因为这个案件,我全方位了解了这个家庭,原以为很熟悉,其实却不甚了解。高某父母检讨了孩子小时对他的溺爱,一味的顺从造成其唯我独尊的偏执;至于对孩子早恋的粗暴干预,造成了孩子对父母的强烈逆反;后悔未能给予高某与女友适当的疏导,放纵孩子过分的行为。我听了这些肺腑之言,不觉惊出一身冷汗,这些情况又何尝没发生在我的家庭。当今,家庭作为一个社会集合体的单元,越来越小,但是社会越来越复杂。家事之细,世事之杂,独生子女与独生子女的家庭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其中惊险无法预料,沉重的家庭责任更是超乎想象。

结局还算圆满

我作为律师介入案件后,及时而全面地展开了工作层面的对接。此案的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常理辩护,由于涉案当事人系情侣关系,高某又系偶犯、初犯,无前科,无论是主办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还是审判法官都秉持着客观公正的态度,极力采取教育、挽救的方针,依法办案的同时尽量使高某的刑事责任对他之后的人生的影响降到最低,人性化的工作进程令我们律师及高某父母莫大欣慰。

身在看守所的高某,一开始并不在意,认为自己无非是谈恋爱时存在过激行为,根本不认错,更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但是随着法律程序的展开,他逐渐感到法律责任的沉重,但仍不认罪。

律师与高某的父母在侦查人员的帮助下,积极与受害人的家属进行沟通,真诚道歉,积极赔偿。沟通的过程艰难而曲折,受害人家属的态度也是反反复复。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高某的父母以坚韧的毅力及真挚的诚意最终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

在后期的会见中,由于事实层面已反复核实,高某的认罪态度已成为案件审理中量刑的关键。一次会见,高某提到了自己的前女友,说如果不是母亲反对他与前女友在一起,这些事情都不会发生。恰巧,高某的前女友最近来到高家,高某的母亲如实讲了高某的现状,没想到前女友表示了极大的同情和关心,并表示她与高某的感情仍在。作为律师的我听说这一细节后,觉得这是一件好事。一方面说明高某的母亲在挣扎之后解开了心结;另外,这一细节很有可能打来高某的心锁。果然,在我将前女友的态度转达给高某几天后,高某就像本案的检察人员表示认罪。

此案开庭时,法官对律师所提出的“被告人系偶犯、初犯,没有前科,案发于恋人之间,社会危害性小,受害人已经谅解”全部当庭确认,未采纳公诉人的量刑意见,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范围内最低量刑,高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伤痛挥之不去

现在高某已转入服刑阶段。每过一段时间,他初中时的女友也是现在的女友都去探望他。现在高某情绪稳定,并未因此一蹶不振,再过一年多的时间他就可恢复正常的生活。可以说,在事发之后,他的亲人、律师以及办案人员朝同一方向努力,体现了案件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结合。

大学生活中断、出国留学成泡影,最宝贵的青春时光要在监狱里度过几年,年轻人高某为他的行为,承担了刑事责任,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得到了惨痛的教训,同时整个家庭也遭受重创。好在高某的人生之路还有很长,暂时的停顿、彻底的调整,家庭依然完整、前途依然光明。

我做法官二十年,做律师十年,经手的案件成千上万,高某这个案件,给了我很多前所未有的内心冲击。高某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与我的孩子同龄,他在家庭及社会中遇到的问题,在我的孩子身上也发生过一些类似的,办案的过程中高某就像是我自己的孩子,那么的真实、那么的相似、那么让人揪心,我流下了与高某父母同样多的眼泪。实事求是地讲,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的类似之事,我作为父亲也没有把这些问题处理得很好。如果说这个案件的孩子究竟为何最终走到了这一步,大概是由于很多不经意间的细节,在记忆中没有留下一点痕迹。作为大人、作为家长,真正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问题的情况是少之又少,多少家长以爱之名一次又一次粗暴践踏孩子独立的思想。想到这儿,又是一身冷汗,孩子在自己父母面前,太无助、太可怜了。这个案件给我的最大收获就是检讨自己在孩子身上所犯的错误。

有人讲过,一个人的成熟,尤其是一个男人的成熟就是和自己的父母和解。当今社会的发展,我们为了自己的理想追求往往忽略了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孩子,更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心理变化。在追名逐利的过程中,我们太在乎成败得失。更有甚者,自己完不成的梦想与追求,强加给下一代,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比比皆是。因为父母的自私与欲望,孩子们背负了沉重的负担。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社会环境中面对外人时我们坚持得不错,但是回到家庭中,却没有做到这一点。内外有别的态度,两套标准选择性适用,其实又是自私在作祟。若连自己的家人孩子都不曾真正的关心,又何谈大人物、大心胸、大格局?

我们的心中可以有痛,但我祈祷这种痛不是因为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