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案例是金台上诉律师为某知名房屋经纪公司维权的经过,可以看出连带责任的解除,对平台公司的重要性。
房屋中介公司经理监守自盗,承担刑事责任
毕某是一个小型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理,在业内也算是老人,但由于好吃懒做,不讲诚信,公司与某知名房屋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后,也还是业绩平平,勉强维持经营。
2019年6月,一个购房人看中了毕某公司挂出的一套房源。经过几次看房、咨询、与房主见面,达成了购房的意向,买卖双方及作为居间方的毕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中介服务合同等一系列合同。
此后,毕某在房款支付环节中展示了其强大的忽悠能力,一方面暗示购房人房屋的价格还可以优惠,一方面蛊惑购房人将房款打入其指定的账户内。在购房人前后共计支付了300余万元后,毕某玩起了失踪。
购房人惊觉自己上当,赶紧向公安机关报警。毕某很快归案,但是购房人的房款已被毕某用于还债和挥霍。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毕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同时责令其全额退赔购房人房款300余万元。
购房人起诉索赔,平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在毕某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购房人就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毕某所在公司返还购房款,后来又向法院提出追加被告申请,要求平台公司旗下的三个品牌承担连带责任。
平台公司是二手房买卖中的龙头企业,其主要业务板块在海外上市,其在国内的三个品牌,无论是经营规模、门店、人员数量还是品牌影响力,都居业内前列。
在这起房屋买卖引起的民事案件中,购房人将平台公司的三个品牌持有公司一并追加为被告。
平台公司虽积极应诉,向法院提交证据,从事实和法律上申明,自己与原告所诉并没有关联,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但最终法院判决的结果是,毕某所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平台公司的三个主体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连带责任,平台公司头上的利剑
平台公司的经营核心是品牌运营,利用品牌的影响力,产生规模效应,从而提升行业的竞争力。我们平时听到的授权、连锁、加盟等等,都是平台公司支撑的结果。
平台经济是市场的新型模式,灵活多样,形式多变,能形成短期的规模。快速增长的业务,往往会出现监管不到位,野蛮扩大,规范性缺失的特点。
平台公司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是至关重要的。以本案为例,因为一个具体门店的一单交易,让平台公司的三个品牌主体承担连带责任,不光是沉重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生效裁判会成为示范案例,形成连锁反应,让品牌经营难以为继,直接冲击平台公司的商业模式。
博弈上诉程序,二审发还重审
带着必须上诉的想法,平台公司找到金台上诉律师。经反复交流、研讨、论证,上诉律师列举了平台公司的五个上诉理由:
1、原告的起诉没有依据,在生效的刑事判决中关于被告人的退赔义务没有进行的情况下,购房人起诉损害赔偿没有依据。
2、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必须要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确定。
3、连带责任没有事实基础。此案纠纷源起于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的相对性是法律责任的范围,平台公司不是合同主体,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4、连带责任加重平台公司的义务,是不公平的,会扼制创新企业的活力,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5、原审判决突破了刑事责任的直接性、合同责任的相对性、连带责任的法定性,是联系即连带的简单思维,是对连带责任适用的泛滥。
在二审程序的审理中,上诉律师的以上观点,得到了法院、法官的重视,二审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还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重新审理峰回路转,平台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
在重新审理过程中,上诉律师在重申以上观点的同时,细致还原了案件发生的过程,向一审法院明确强调了本案的重要证据,如毕某伪造平台公司的承诺等。一审法院重新作出判决,平台公司三主体不承担责任。
原告虽提起了上诉,因为有金台上诉律师扎实的工作基础,二审维持了原判。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金台上诉律师十分同情原告购房人的遭遇,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与平台公司的沟通中,也积极争取,平台公司对原告承诺,如果将来案件的执行过程中,原告损失缺口较大,公司同意给予一定的补偿。